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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二级

    2019年5月广西二级人力资源师综合评审答辩

    浏览次数:     时间:2019/0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广西2019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报名机构,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9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口头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综合评审论文答辩为口头答辩方式,共分十六个答辩组,分两天进行,第一组至第八组答辩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星期六),第九组至第十六组答辩时间为2019年6月2日(星期天),答辩地点统一安排在广西教育学院南校区教学楼(南宁市鲤湾路17号)。

    (二)各位考生参加答辩的具体时间、场次以及答辩分组详见附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答辩安排表》,请各有关市鉴定中心在进行该职业等级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科目考试时进行公布,各报名机构在发放准考证时务必通知到有关考生。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答辩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到达答辩地点候考室签到并进行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二)抽签时,工作人员检录时考生不到场,该考生答辩顺序由工作人员另行安排;

    (三)考生超过抽签时间30分钟未到场签到视为缺考。

    三、论文答辩程序与要求

    (一)工作人员通知并引导考生入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论文等与答辩有关的资料入场;

    (三)评审委员宣布答辩开始;

    (四)考生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评审委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答辩结束,考生可离场返程。

    附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口头答辩安排表.pdf(下载后用pdf阅读器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5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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