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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填写要求图示: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填写要求
(一)资格证书“证书档案号”栏。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武警人员有效身份 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l-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澳门特别行政 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 J+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_}_4位办理年份码l 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
(二)资格证书“首次发证机关”栏记载会计从业人员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审核,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机关;“首次发证日期”栏记载会计从业人员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
(三)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栏记载实际发放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所属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并加盖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可在印刷时套印)。
(四)资格证书“换证记录”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6年换证信息,换证时应加盖换证审核机关专用章,同时应注明换证时间及有效截止日期。
(五)资格证书“变更记录”页。该页按照财政部令第73号有关要求,记载持证人员基础信息的变动、工作单位调转、档案转移等内容的变动情况及变更登记日 期。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奖惩记录、职称、学历等其他信息变更,在本级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记载,并及时上传至全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 管理平台,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予以登记。
(六)“备注’’页。该页记载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规定的需记载的其他信息。
(七)证书照片采用"粘贴”方式的,首页需要压塑;证书照片采用“打印”方式的,首页可不压塑。
关于新版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
(一)为规范资格证书样式,方便资格证书的使用和认定,资格证书样式由财政部统一发布,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资格证书样式。
(二)为便于实现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应依据新版资格证书样式及要求,及时升级本级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在人员基本信息中增加“证书二维码”信息项,并通过信息更新方式,及时上传至全国统一平台。
(三)新版资格证书的换发时间及方式由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予以确定,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会计从业人员。新版资格证书的换发时间最晚不得晚于2019年7月1日。